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近期,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盐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备案采购实施办法》。为有序推进备案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卫生机构对照《盐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备案采购实施办法》中“适用条件”第1条和第2条,登录耗材备案采购系统,申报所需备案产品。网址: http://61.155.5.45/dshcba,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医疗卫生机构对照《盐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备案采购实施办法》中“适用条件”第3条,登录盐城市医用耗材平台,申报所需备案产品。网址http://61.155.5.40/ycpricecoll/,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三、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00-9月26日下午18:00。
附件1:适用条件1、2产品填报操作手册
附件2:适用条件3产品填报操作手册
盐城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