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本市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12月1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及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本市提交挂网申请。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将对向我市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本市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
企业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本市核验挂网
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经审核、公布等流程后,纳入本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方式:021-51970751(药品采购管理科)
021-51970739(联合采购管理科)
021-31773249(耗材采购管理科)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