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限价挂网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44号)及《关于开展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限价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0〕82号)要求,杭州博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主动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产品降价申请,拟调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体外诊断试剂交易系统中新冠专区部分产品的联动参考价格,现将所涉产品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8日,相关产品信息列表详见附件。
二、质疑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函件模板详见附件。
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咨询电话:028-86917838 028-869319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