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限价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0〕82号)及《关于开展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限价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2〕20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已完成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检测试剂及核酸检测配套耗材产品申报信息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填报外省最低中选价的产品
本批次填报外省最低中选价的新增产品共48条,其中有3条为原备案专区产品,现填报外省最低中选价后,申请转入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医用耗材采购专区(以下简称新冠专区),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公示信息的质疑材料接收及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招采子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二)根据《补充通知》要求,无外省最低中选价的产品,可按不高于新冠专区同类型限价挂网产品最低挂网限价挂网。在申报挂网期间,企业不愿意按照我省已挂网的同类型限价挂网产品最低挂网限价申报挂网的,则视为主动放弃申报挂网资格。
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咨询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