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乡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企业配送及转配送要求
(一) 中标医用耗材原则上由中标人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如中标人暂无能力向全市、县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可以实行二级配送,但中标人仍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担责任,保证二级配送企业的资质证明真实、合法、完整。
(二)中标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可在全市委托不超过3家医用耗材经营企业作为二级配送企业,二级配送企业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中标医用耗材。
(三) 变更二级配送企业资格由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批准。原则上一个采购周期内每一个品规二级配送企业资格只能变更1次。
二级配送企业资格变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级配送企业变更申请表;
2、新变更配送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医用耗材配送到位。急救医用耗材4小时内送到,一般医用耗材48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
(五)河南省挂网直接采购的骨科等四类高值医用耗材按《关于加强全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豫药联办〔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