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行网上采购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机构、中标、配送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挂网采购的通知》(豫药联办〔2015〕2号) ,为做好体外诊断试剂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医疗机构
1、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登陆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直接挂网采购目录”,查看挂网产品信息,并通过平台开展网上采购工作。
2、若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不在直接挂网目录内,医疗机构可填写“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增补表”(详见附件1)进行增补。并于1月15日前将增补表送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hczbcg@163.com。(邮件标题要求:****医院试剂增补申请表)。
3、为了医疗机构在省采购平台顺利进行网上采购,请与配送企业做好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产品与市标目录产品信息对接工作。
二、各中标、配送企业
1、生产和配送企业必须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及时确认配送关系,及时、足量供应产品,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配送企业首次注册需提供材料详见采购平台“问题答疑”;配送关系确认网上操作方法详见采购平台“操作帮助”。
2、为了你公司中标产品在省采购平台顺利进行网上采购,请做好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与市标目录产品信息对接工作,认真核实后填写“直接挂网采购目录与市标目录产品信息对接表”(附件2),请于1月15日前将对接表送新乡市医药招标采购办公室信息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xzhaobiao@163.com。(邮件标题要求:****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对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