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军队驻辽医疗机构,各有关中选产品生产、配送企业:
随着国家、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快速推进,出现了部分种类(批次)中选产品采购周期已满、但接续结果尚未产生的情况。为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成果,切实减轻患者使用负担,按照国家、省际联盟制定的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国家、省际联盟部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时间延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时间
对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期满后进行延续,直至相关品种执行新的中选结果为止。
二、协议采购量
延续期内使用相关延续中选产品的采购量参照上一周期该产品的协议采购量按月折算。
三、相关政策
延续期内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医保支付标准、结余留用医保资金、货款结算、供应和使用监管等政策措施不变。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