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目录动态调整产品外省中标价(限价)的通知
药采〔2018〕138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一轮动态调整的通知》(药采〔2018〕107号)要求,经相关企业申请,省药采中心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初审后,现将已申报产品企业填报的外省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备案交易目录申请转入集中交易目录的产品2014年以来正在执行的外省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
三、相关要求
1.请相关企业(见附表)及时登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https://220.178.116.70/)中“企业公示-外省价格公示”菜单栏查看。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供《申(投)诉事项申请表》及相关省份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官方网站公布中标价、挂网限价的网站通知截图等)至省药采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递交采取企业现场申报,传真件和邮递件不予受理;材料如内容不全、逾期递交、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转交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递交材料地址: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援外培训中心610室(咨询室)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