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4〕4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要求,现由各医疗机构填报冠脉扩张球囊续签需求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参加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
1、系统默认以首年协议采购量为续签量,并展示由各省份导入的上一年度各产品实际采购量,供医疗机构填报相关耗材采购需求量时参考。如无需调整,医疗机构确认提交续签需求量;如调整续签量,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并由各地市医保部门和省医保部门审核。
2、原则上续签总量不低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的90%,同一中选企业的续签需求量不低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允许需求量在同一企业不同产品间调整,所有调整将会高亮提醒。
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签字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依次由各地市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审核。
三、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日—4月8日17时;各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2时。
四、其他事项
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带量联动采购续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做好续签需求量数据审核,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精准性。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