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实施骨科创伤类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完成医疗机构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以下简称“三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二年协议期采购需求量工作,现就公布执行三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二年协议期采购量结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年协议采购量
2024年9月7日至15日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 申报1年的采购需求量即为三类医用耗材第二年的协议期采购量。
二、第二年协议采购期
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为第二年协议期,其中2024年4月 30日后医疗机构通过招采子系统已采购的中选产品自动计入第二年协议期。
三、签订三方协议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办函【2024】5号)要求,自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三类耗材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应签订采购协议。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三方协议签署的,其采购的有关中选产品数量不计入协议量。
四、工作要求
对执行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二年协议采购量结果其他工作要求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实施骨科创伤类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