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为切实提升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结合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生产企业、配送(经营)企业所提出的建议,我中心将优化“产品申报材料”,进一步细化申报流程。同时,将《海南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修订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申报工作指引(试行)》。
请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严格按照新的申报要求和流程开展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申报工作。我中心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与指导工作,及时解答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