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医保局不予赋码的2012年度中标产品挂网采购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产品申报结果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审核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不纳入审核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三、申诉投诉质疑
如申报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登录广西药械采购平台“申投诉系统”(网址:http://116.252.221.174:8009),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质疑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质疑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即可。
企业须如实申诉、质疑,如发现不属实的、投诉企业恶意投诉、举证不实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纳入信用评价。
四、信用评价有关要求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明确:通过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获得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中标资格,已对其他企业挂网、中标结果造成影响的;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既遂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不接受主动修复,失信等级需记录3年。
请企业引以重视,如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企业根据附件4《数据检查注意事项》认真检查维护的产品信息是否准确。
(二)附件1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不可修改,如信息确实有误,请在申诉系统内进行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挂网结果。
(三)附件2审核不通过的产品和附件3不纳入审核的产品,信息为可修改状态,相关申报企业于2023年12月22日前按耗材交易系统显示的“审核不通过及不纳入审核原因”递交纸质版补充材料(或通过CA上传电子版补充材料)及修改信息,并重新申报。如申报企业发现“审核不通过原因”和附件4《数据检查注意事项》未指出有误之处但确实有误的,也请自行修改、申报,避免重新维护后仍是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出现。
(四)请检查维护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无误后再点击“送审/申报”按钮,涉及的code信息将同时申报。申报后不能再进行任何操作。
六、材料递交方法
以下方法任选一个:
(一)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旧办公楼二楼大厅递交。
(二)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旧办公楼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771-2837301。同时请拍摄被授权人手持身份证说明需办理事项的视频,发送至以下邮箱:gxyxcgyw@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耗材补充材料+企业名称)、发件人、发送时间等信息请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三)已办理CA证书的企业可通过CA上传材料到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对应的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除外)。
附件:1.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审核通过产品表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2015620231213t
2.审核不通过产品汇总表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4075120231213t
3.不纳入审核产品汇总表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4084820231213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