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废除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中部分2009年和2011年原中标品种的通知(第十二批)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2015年6月1日《关于交易系统中原中标企业维护企业和产品缺失信息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中关于2009年、2011年中标药品的撤废的相关要求,于9月1日至9月12日公示3家企业3个品种的撤废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同意撤废附件中3家企业3个品种。
附件: 废标品规一览表(第十二批)(请使用IE浏览器打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