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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采血管、采血针、导尿管等)采购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4/11/20   

所属项目:2014年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用 项目编号: 信息来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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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采血管、采血针、导尿管等)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4年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血管、采血针、导尿管等)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4〕551号
评审日期: 2014年09月23日
公示日期: 2014年11月2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须为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同一包号,属同一公司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产品注册证》。 4、投标人须提交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若不能提供查询结果,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药监局)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电子文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项目负责人: 殷景升
联系电话: 22805006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K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2014年09月23日 18.0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世昌大道312号
 

备注:根据有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我中心于11月7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包K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本项目包K推荐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取消原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中标编号为“莞采〔2014〕1048号”的中标通知书作废。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文军、何晓红、谭建文、单孔荣、张洪、陈月生、刘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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