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疗机构2008年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对部分候选产品的处理通知
各相关企业:
1 根据医疗机构评审专家意见,经采购管理办和监督管理办研究决定,对候选品种中的473条检验试剂因其报价高于周边地区的供应价,且参加集中采购的医院认定为不予使用的产品,取消其候选资格,详见附表1
2 对候选品种中198条因其报价虽高于周边地区的供应价,但医院要求其降到周边地区的供应价后可考虑使用,请相关企业在8月29日17:00点之前提交降价文件(产品/限价及格式要求见附表2),过期不予响应或拒绝到限价者,则取消其候选资格.
咨询电话:0514-87959841
扬州市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0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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