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限价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0〕82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限价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2〕20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及《关于公示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检测试剂及核酸检测配套耗材产品挂网信息(2024年第一批)的通知》(川药招〔2024〕73号)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已完成相关产品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填报外省最低中选价的产品
本批次填报外省最低中选价的新增产品共70条,其中有1条为原备案专区产品,现填报外省最低中选价后,申请转入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医用耗材采购专区(以下简称新冠专区),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相关产品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挂网。
二、填报不高于同类型产品最低挂网限价的产品
根据《补充通知》要求,本批次以不高于同类产品最低挂网限价申报的新增产品共31条,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相关产品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挂网。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