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一批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第一批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目录》)已于2010年12月8日公布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我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医疗机构从《第一批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目录》中遴选适合本单位使用的质优价廉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以便顺利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合同》。
《第一批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合同》请从附件下载。
网 址:www.xjypcg.com.cn
联系 人:付丽红 苏雅莉 陈蕾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8560051
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