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调整配送商(第四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北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调整配送商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北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的变更原则及要求,现将北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调整配送商信息(第四批)在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上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是已递交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调整配送商(第四批)信息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作为北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手册的补充变更,各有关单位可从网上自行下载。
二、调整配送商产品信息汇总表中“变更后配送商”项下的配送商排名不分先后,任意一个配送商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三、其他事宜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传真:010-63016395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