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就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变更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项目(药品、耗材)数字证书业务受理方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项目(药品、耗材)数字证书现场办理业务,改为在线办理及邮寄办理方式受理。
二、对于支持在线办理的业务,鼓励用户在线办理,降低社会成本、助力疫情防控。
三、对于确须邮寄办理的业务,采用用户发送电子邮件提交电子资料用于先期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邮寄纸质资料用于存档、同期制作证书,完成后邮寄交付的方式进行受理。避免人员聚集,压缩审核、办理时间,提高受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数字证书业务受理方式及邮寄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