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江西省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医药企业:
《江西省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采购时间近一年,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次及《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为保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和连续性,经研究,在没有新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我省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各设区市、各医疗机构不得对纳入第一批医用耗材中标结果的品种进行重新招标采购。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