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网公示医疗设备及高值医用耗材有关采购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加强卫生计生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4〕31号)要求,为了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全省三级医院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预算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医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应将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及拟中标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和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7天,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公告中标结果。
现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功能已完善,从即日起,全省三级医院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可在中心网站公示有关设备和耗材招标采购信息,各设区市、省直医疗机构通过采购系统报送设备和耗材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价格、中标单位等信息,具体操作请登录江西省设备及耗材采购交易系统,见“系统管理”菜单下的“地方公告”栏。
联系电话:0791-88329405、88151039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