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检测机构,相关企业:
为全力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部分企业主动申请降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价格,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调整后价格自即日起执行,原采购的产品库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消化完毕后执行。已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采购目录”挂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价低于或等于3.9元/人份的,统一调入“新冠病毒试剂带量采购”模块。
二、相关要求
(一)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的挂网价即为最高限价,相关生产、配送企业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如发现有关问题,将按照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应主动对挂网产品价格进行联动下调。具备其他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格的,联动最新最低挂网价格。相关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基础库—最低价管理,维护最新省级最低挂网价格,鼓励企业自主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三)对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外省实际最低参考价下调10%作为挂网参考价;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三、联系方式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