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中选及价格联动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价格调整
经企业申请,达到申报要求17家企业26个注册证的141个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相关产品符合申报要求(附件1),其中,7个企业15个注册证的广东联盟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申报挂网,纳入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新冠检测试剂带量采购目录”。公示期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通知进行调价和导入相关目录;对公示有异议查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暂不调整。
产品调价和导入相关目录自2022年10月17日起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其他
(一)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
鼓励企业申报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未中选产品挂网规则参考《关于提前执行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部分产品中选价格的通知》。
(二)混检产品价格调整
企业申报混检产品价格,按照省际联盟中选结果中单检病毒保存液和拭子单价,混检产品价格调整规则为:混检采样管价格=病毒保存液单价+拭子单价×数量。如无单检病毒保存液和拭子单价,混检产品价格由企业自行拆分后按照上述规则计算。
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及混检产品价格调整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价格承诺函和产品价格信息表的鲜章扫描件与EXCEL源文件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新冠试剂价格调整表+企业全称)。
三、申诉和质疑
企业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申诉(或质疑)材料+企业全称),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四、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
0931-2909193、2909290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072
邮箱:gansuzdsj@163.com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