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商补报名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鉴于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标议价工作经历时间较长,经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医用耗材配送商补报名工作。本次补报名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通过审核后,即可配送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一批以及后续批次采购目录入围品种,2010年6月13日前已经递交报名材料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无需再次递交申报材料。
请相关企业按照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商报名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于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4日下午17时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企业的任何申报材料,特此通知。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