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1﹞88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骨科植入脊柱类、人工晶体类产品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药采﹝2021﹞74号)要求,按照工作部署,现对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已申报的骨科植入脊柱类产品信息;人工晶体类产品信息及省级带量采购价最低值。
二、公示时间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0日17:00
三、相关说明
(一)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省药采平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http://jy.ahyycg.cn:8080/UserLogin.aspx)“组套产品公示”菜单栏,查看相关信息。
(二)骨科植入脊柱类申报组套必要组件不完整(颈椎前路固定融合装置组套须含钢板和配套用螺钉组件,胸腰椎后路钉棒组套、颈椎后路固定装置须含螺钉和棒组件,椎体成形工具包须含穿刺针、套筒、骨水泥推管、骨钻、引导丝组件,下同)的相关企业对应组套产品为无效申报;人工晶体类产品无省级带量采购价为无效申报。
(三)骨科植入脊柱类组套中部分组件明确应包含配件的,所含配件不予单独申报。
(四)公示期间,如企业发现申报产品与目录不符、申报组套产品必要组件不完整、组件明确应包含配件该配件单独申报、省级带量采购价不实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提供《申(投)诉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ahyycg@126.com),并把邮件名称统一标注为“企业账号+公司名称+脊柱类/人工晶体类申投诉登记表”。公示期截止后,将不再受理申(投)诉。
(五)对企业恶意投诉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记录。
四、联系电话
0551-62634508,62657806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