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2020年9月,贵州省、重庆市、海南省联盟开展的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CH-HCQN2020-01)中标结果公布,各地执行时间即将满一年,为确保冠脉球囊的后续稳定供应,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在约定采购周期一年的基础上,经函询各中标企业续约意愿,现决定按原价续约一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具备开展相关临床治疗资质的公立、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
二、续约周期
贵州省续约周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联盟地区续约执行时间由联盟地区确定。
三、采购目录
续约期内采购目录不做调整,交易各方按照三省市联盟开展的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CH-HCQN2020-01)中标结果执行。
四、协议采购量
续约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具体协议采购量待报量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发布平台
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61.243.4.129:8001/)及联盟地区指定网站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贵州地区交易各方均应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http://220.197.198.89:8031/)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联盟地区按各地区相关政策执行。
(二)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续约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配送企业不得高于中选价格供货,中选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费用等。中选企业要严格质量管理,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经营企业配送中选品种,并按照购销合同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对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的,采取相应赔偿、惩戒、退出和应急保障等措施。采购期内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断供等情况,将取消中选资格,两年内不能参与联盟省份医用耗材各类采购活动,并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若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