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省各医疗机构,各中选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为了切实保障我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实现中选产品采购业务全流程信息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省将探索使用电子合同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机构和中选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中选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电子合同供应商,供应商须满足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管理要求(具体网签流程在采购平台另行通知)。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做好中选医用耗材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保障临床用械需求。
三、各市县医保局应及时通知辖区医疗机构按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要求和操作流程签订采购三方协议,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协助和配合相关企业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四、各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医保局和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通知要求,配合有关生产(配送)企业完成三方协议签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签订完成的购销三方协议需上传至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完成中选产品网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