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8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正畸托槽和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56号),为确保口腔正畸托槽和弹簧圈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口腔正畸托槽和弹簧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进行增补挂网、添加中选标识和中选价格,企业无需操作。已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申报企业(附件1)请核对本企业名称和平台注册账号是否正确。未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申报企业(附件2),须于2023年8月13日前完成企业注册。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2023年8月7日-8月17日,口腔正畸托槽和弹簧圈类医用耗材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耗材交易系统”,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口腔正畸托槽类进入“带量采购配送关系管理”栏目,弹簧圈类医用耗材进入“带量采购配送关系管理(弹簧圈)”栏目。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2023年8月19日前,口腔正畸托槽和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口腔正畸托槽类点击“带量合同管理-带量合同申报-企业/医院签订列表”模块,弹簧圈类医用耗材点击“带量合同管理-带量合同申报(弹簧圈)-企业/医院签订列表(弹簧圈)”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
四、中选结果执行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8月20日起我省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