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2019年度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3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9〕58号),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联动限价结果已进行公示,公示期内部分企业进行了申诉,现将专家论证后的申诉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相关生产企业需在2019年9月9日9点至17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使用CA登录,在“限价申诉处理结果公布及确认”栏目中查看并进行限价结果确认。不确认申诉处理结果的,按《关于开展河南省2019年度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