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申报数据审核结果的公示
各投标企业:
根据《2017年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文件》 (编号:NTHCCG-2017)的规定,对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企业网上申报递交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产品覆盖率情况暂不公示,届时以医院申报情况为准。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产品资质有异议,可在“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中申请修改,如对评审资质有异议,可在“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中递交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诉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7:00。
附件中企业资质、产品资质必须同时获得“审核通过”,视为最终审核通过。企业资质审核状态为“申请修改未提交”的,在申诉截止时间前(2017年11月20日17:00),如修改企业资质尚未提交的,取消投标资格。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