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一、2016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评审结果公示后,经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现公布本次集中采购的成交结果,具体如下:
1、公布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2016年8月19日下午17:00。
2、公布地址:登陆http://smix.emedchina.cn(可点击打开),“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数据公示】-找到本次集中采购项目进入查看”。
二、根据《2016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供应商申报文件资格审核标准》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申报商品数据信息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在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以后网上交易之日前(包括申报商品数据信息为旧证号,递交了新证的情况)的情形:
(1)供应商须将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递交至我公司办理换证审批手续(申报期间已递交过的仍须重新递交),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2)供应商还须递交一份新、旧证号对应关系的清单,以便核对。
(3)如未领取新证的,须递交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延续申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须附相关受理进度),否则将暂停网上交易。
2、供应商或配送商的资质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等),有效期在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以后网上交易之日前的情形:
供应商或配送商须将新的资质材料递交至我公司办理换证审批手续(申报期间已递交过的仍须重新递交),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3、国产第三类和进口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SFDA基础数据库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1)供应商对SFDA基础数据库的信息进行补录或更正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经核实无误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2)供应商对SFDA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未进行补录或更正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至我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4、企业、产品的资质材料如有变更并已取得新证的,须递交至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5、为不影响网上交易,供应商须针对上述情形,自行根据http://smix.emedchina.cn公布的成交结果和【项目管理-项目问题咨询】中的澄清信息,将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17:30之前递交至我公司进行统一处理。如递交的资料不齐全或逾期递交的,将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再作处理。
6、如审批过程中,有其它新要求的,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成交供应商按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合同及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办理时间: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6日(周日除外),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3、办理方式:
(1)由成交供应商的被授权人甲或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2)如被授权人甲和乙均不能到场,成交供应商可自行出具授权书(非采购文件附表13格式),授权其他工作人员持合同章(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4、注意事项:
(1)如多家成交供应商授权同一被授权人的,应按较早的时间安排到场一并办理。
(2)到场后请自觉取号和耐心等候,等候期间,请阅览现场展示的文件模版,提前了解需要签署的内容。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钟先生、林先生
电话:0757-83636010、83636083
技术联系人:谭先生、彭先生
电话:18988525904、0757-83636078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