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市区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徐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备案采购方案”)的要求,为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临床应用,徐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期拟启动备案采购,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应于8月17日前完成本单位医用耗材备案采购产品遴选,并准备好《备案采购方案》规定的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扫描件。各医疗机构内部医用耗材管理组织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请备案采购产品符合备案采购要求。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负责通知属地公立医疗机构。
二、各相关生产企业应于8月17日前准备好拟申请为徐州市备案采购产品的全国最低价报价及承诺书(纸质版和扫描件)。
三、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徐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通知,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