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咸宁市2013-2014年度履约保证金的退款通知
咸宁市2013—2014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结果两年执行期限即将到期,同时为了便于下一步招标工作的开展,现将各中标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记利息全额退还(若还存在代理服务费未交纳的企业请迅速与我单位联系并结清服务费款项,以免影响下一轮咸宁地区的招标工作),烦请相关企业见此通知后,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之前办理退款手续,具体退款需提供资料如下:
1、中标公司的详细银行开户信息(包括:账号、户名、开户行);
2、对于各中标公司交纳的保证金我公司均已开出过相关保证金收据,故需凭开具的收据(对于已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据但收据遗失的中标公司,请开具收据遗失声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退款手续;
3、退款时需提供当时转账或汇款的凭证(加盖公章);
4、办理退款手续的人员还需出具公司法人的委托授权书(详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复印证件且加盖公章;
5、办理退款地点(资料可邮寄):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桂花东路169号 咸宁市卫生服务中心(温泉中百仓储加油站旁)
6、联系人:谢建国
7、联系电话:15207245083 0715-826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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