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咸宁市2013—2014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比率的通知
各配送企业:
咸宁市2013—2014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于第一年度(2013年)执行网上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各医院执行情况善好,在此对各配送企业的大力支持深表感谢!
在根据《咸宁市2013—2014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咸卫发【2013】17号)第四条规定以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性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湖北明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为相关依据,按照咸宁市物价局批复,代理服务费收费比率按照医疗机构网上实际采购订单总金额的1.2%进行收费。
现我湖北明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咸宁市物价局的批复,结合咸宁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采购情况,决议咸宁市2013—2014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第二年度(2014年)网上采购配送企业代理服务费收费比率作出下调(即代理服务费收费比率按照医疗机构网上实际采购订单总金额的1 %进行收费),下调后的比率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说明:2013年12月31日以前网上发生的交易订单的收费比率还是按照网上实际采购订单总金额的1.2 %进行收费;2014年1月1日以后网上发生的交易订单的收费比率才能按照网上实际采购订单总金额的1 %进行收费。
湖北明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