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16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对采购人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商参加申报。
一、采购人:
全市市直及各区一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单位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站)。鼓励其他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二、集中采购范围:
1、医用耗材:包括人工关节、骨科材料、心脏起搏器、介入类耗材、眼科耗材、医用高分子及制品、麻醉科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消毒清洗类、口腔科耗材、采输血类试剂及常用耗材、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神经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义肢类耗材、美容整形类耗材、康复材料类;
医用耗材标的目录划分为重点关注医用耗材(相对高价值或高技术含量)和其他医用耗材;
2、检验试剂(含病理试剂):包括通用检验试剂和专机专用检验试剂。
属于本次集中采购范围(详见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包括专机专用产品)、上一次集中采购已经成交的产品和上一次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通过临时采购的产品,均必须参加申报,如未参加申报或申报后未能成交,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
暂未列入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种,医疗机构可自行采购。
三、采购周期:
原则上不少于18个月,如采购周期内国家或广东省医用耗材招标政策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调整执行,过渡期为四个月。
四、供应商参加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是境内生产企业、国(境)外生产企业境内子公司、国(境)外生产企业授权的境内总代理商、国(境)外生产企业或其境内子公司(办事处)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此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覆盖全市。
3、同一标的、同一质量层次里,若同属一集团公司,不同产地的产品,均视为同一品牌;但不同的注册品牌可视为不同的品牌;同一标的、同一质量层次、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申报。
4、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1)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检验试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药品检验试剂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药品检验试剂的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
(3)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年内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持续供应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采购周期内确保产品的供应和配送服务,不得以经销或代理授权变更的理由更换成交供应商。
9、通过工作机构组织的供应商资格审核。
10、具有合法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货来源。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工作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6日(工作时间)。
七、采购文件工本费:1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时正。
九、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购买采购文件注意:
1、供应商必须委派本企业或代理商的工作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甲或乙,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文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等相关手续;
2、所需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申报承诺函(包括附件);(4)供应商授权委托书;(5)如申报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口产品国(境)外生产企业或其境内子公司(办事处)对境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复印件,办事处出具申报产品授权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对该办事处有关权限范围的证明;(6)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的经销或代理授权协议(代理商的工作人员前来办理须递交)。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报价解密时间:届时请关注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网站。
十二、关于本次集中采购的详细情况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联系。
工作机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钟先生、林先生
咨询电话:0757-83636010、83636083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电子邮箱:fshcb@126.com
十三、管理机构
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市资管办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0
传真:0757-83999761
电子邮箱:fsyxcg2016@126.com
网址:http://zgb.fspc.gov.cn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