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原则
根据《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8〕235号)和《2011年金华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议。
3、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4、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和患者就医需求。
5、按照本细则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纳入本细则的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产品评审层次的划分
依据《2011年金华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将本次所投标申报的医用耗材产品分为两个评审层次:
1、国产产品
2、进口产品(港、澳、台取得“许”字号注册证产品划为进口产品评审)
三、评审单元
根据《2011年金华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同一评审层次同一目录名称视为一个评审单元。
1、品牌遴选综合评审考虑医用耗材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目录覆盖率等方面,企业提交的样品质量将作为评审专家品牌遴选入围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2、在本次集中采购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有不良行为记录处理的,或者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审流程
第一部分 首轮报价及品牌遴选入围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产品的网上首轮报价。
2、品牌遴选入围得分的计算及排名
开标解密后的全部有效投标产品,通过评审专家对每个评审单元内的品种在相应的类别层次中进行综合评审投票后,由计算机自动统计品牌遴选得票。
3、确定品牌遴选入围品牌
根据供应商品牌遴选得票的排名高低,将各评审单元品种依得票多少排列,将得票最高的3个品种作为品牌遴选入围品种。对于集中采购中一个评审单元少于4个的品种,直接入围第二轮网上竞价。
注:当入围品牌最后两位得票相同时,选择相对低价者优先入围。
第二部分 网上竞价及确定成交品种
1、网上竞价时竞价企业在可以在首轮报价价格基础上进行价格调整,但企业调整价格只能下降,不得超过之前的报价。
2、网上竞价后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的方式产生成交候选品牌。定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要素加权法。评价要素包括医用耗材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目录覆盖率等(详见下表)。
评审指标 |
描述 |
分段 |
整体价格评价(60分) |
根据同一评审单元中品种报价高低排名进行给分,价格越低得分越高。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产品品牌及质量情况(15分) |
专家对于产品品牌的认可程度,该品牌是否被广泛认知和使用。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等,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产品目录覆盖率(10分) |
根据产品在金华本次项目各医疗机构使用情况赋分。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供应商配送服务(15分) |
以近两年内供应商履约情况,医疗机构对投标产品的投诉和履行协议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3、对每个评审单元内的品种在相应的类别层次中进行定量评价后,通过计算机统计评审得分,将各评审单元入围品种依评审得分多少排列,将得分最高的品种作为成交候选品种。得分第二高的作为备选。
4、评审专家委员会有权对价格不合理品种进行进一步的价格谈判,对最终的谈判结果仍不满意的,则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是否给予成交。
5、成交人由于某种情况被取消成交资格或者成交人违约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将被列入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不良行为数据库。
金华市卫生局
2011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