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8〕2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受金华市市级10家医疗机构(具体见采购人名录)的委托,现对相关医用耗材以及伴随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所有合格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前来参与。
参与企业注意: 国产产品只接受生产企业(或同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报价,进口产品接受一级代理商报价。进口产品生产厂家对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期限必须涵盖到自采购文件中指定的资质材料递交时间至采购周期结束。
一、集中采购耗材类别:
此次集中采购目录主要涉及到医用高分子及制品和医用卫生材料敷料两个大类中的棉纱、乳胶制品等,相关目录详见采购文件列明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需求一览表》。
二、采购周期:此次集中采购成交结果的采购周期为签订供货协议之日起的18个月。采购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发布公告决定采购周期是否延长。
三、采购代理及平台服务: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http://zj.emedchina.cn)
四、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1年5月16日9时
五、采购文件费:150元/套(电子文件)。
六、供应商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6月2日17时止
七、供应商递交资质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6月3日17时止
八、集中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七楼耗材部
电话:0571-56358068-6803 56358068-6304联系人:李先生 林先生
传真:0571-56358052
八、购买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包括进口和国产产品)需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金华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