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15年度阜新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中选目录确认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领取中选通知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11日(9:00-16:00)(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领取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三楼,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三楼);
三、领取中选通知书企业名单:点击页面下方的附件《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可以查询领取时间,具体领取事宜可致电沈阳方鼎公司了解,同时我们也将主动通知相关企业;
四、注意事项:
1、领取人需按照《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的具体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才可领取中选通知书;
2、逾期不领将视同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其所有中选产品将不予纳入《2015年度阜新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选目录》;
3、如以电汇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可电汇到帐户(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以支票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支票名头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注: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同时标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邮寄至我公司,我公司确认汇款到帐并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据后将中选通知书和发票予以邮寄,开具发票需携带保证金及购买标书的收据原件,电汇企业需携带汇款底单复印件);
4、其余未中选企业请在2016年3月14日—3月18日(9:00-16:00)携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中标企业需在2016年3月14日之前选择中选的配送商做为中选产品的配送企业,并按照附件《配送委托授权书》格式为配送商出具授权书递交至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每家中选企业最多可选择两家以内(含两家)的配送企业做为自己的配送商,逾期未出具授权将按照自行配送处理。(注:《配送企业通讯录》将在产品中选企业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其邮箱)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沈阳方鼎公司 024-23371393;23393208
望周知!!
附件一:《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
附件二:《配送委托授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