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号:LNFXHC-2015)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阜新市卫计委委托,对阜新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及其伴随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参加。
一、投标人:
国内医疗器械或检验试剂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进口产品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其他经营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二、采购品种:
详见《2015年度阜新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目录》
如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不在采购目录中,可在2015年9月11日16:00前将增补目录申请及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批手续,阜新市卫计委将审评确定是否增补进入目录。(超过申请时限不予受理)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述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汇款可电汇到帐户(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款后将回执及上述文件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参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号。(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三楼,辽宁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辽宁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三楼)。
发售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每日9:00~16:00。(不含节假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递交到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内容及样式详见《资格证明材料装订顺序表》。
提交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每日9:00~16:00(不含节假日)。
提交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三楼,辽宁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辽宁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三楼)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投标数据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16:00点。
申报方式:登录www.syfdzb.com,登陆相应投标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申报,完成“常规产品”申报即可。(配套使用产品需在规格型号内进行标注)
2、报价部分提交:
此次报价采取电子报价方式进行,所有价格信息皆以投标系统中电子报价为准。
网上报价时间:2015年10月22日9:00-17:00。
网上报价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2日17:00开始。
七、网上竞争性报价
网上竞价时间:2015年10月23日9:00~17:00。
网上竞价报价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3日17:00开始。
逾期网上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受。
八、议价时间及地点:
待定(以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yfdzb.com通知为准)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3楼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代一婷、赵欢
电 话:024-23371393、23393208
网 址:http://www.syfdzb.com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