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文件精神,在阜新市面向生产企业进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保证中标产品及时有效配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渠道管理,向社会公开遴选确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配送企业,负责阜新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配送工作,配送周期为一年。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遴选。
一、报名资质条件
凡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均具有配送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30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三楼,辽宁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辽宁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三楼)
配送遴选文件费:200元/份
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述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汇款可电汇到帐户(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款后将回执及上述文件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参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号。(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联系电话:024-23371393、23393208
联系人:代一婷、赵欢
三、应提交材料
(一)报名须提交材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需提供《GSP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遴选文件中规定提交的材料,于2015年9月30日16:00前送达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加遴选配送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至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中选配送企业获得本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产品配送资格,具体配送产品应与中标生产企业确定,不保证中选配送企业均能参与实际配送。
(三)最新动态请随时关注沈阳方鼎招标网(http://www.syfdzb.com)。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