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16年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经向各医疗机构初次征求意见,调整成2016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相关注意事项函告如下:
一、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目录中的 “器械目录分类”、“器械目录小分类”、“器械名称”、“规格描述”、“说明”、“评审分类标识”栏目内容提出新增、修改或删除意见(其中“评审分类标识”栏标识“★”的为“重点关注医用耗材”、“○”的为检验试剂(含病理试剂)、“▲”的为“其他医用耗材”)。
二、采购目录是产品分组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各有关单位对采购目录有新增需求或对目录分类及相关名称描述有意见或建议的,请按以下要求如实填报:
根据新增、修改或删除等不同情况按附件2(或附件3)格式进行填报,填后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身份反馈意见的,请签名并附联系方式),于2016年2月5日前递交或快递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接收传真),并将附件2(或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到以下邮箱:286056612@qq.com。
三、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时填报,逾期视为无意见。
四、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7-83999763、83039250;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褚先生、李先生。
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