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 号)、《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国医改发〔2019〕3 号)文件精神,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和流通成本,我市前期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采购信息上报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增另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议价挂网工作,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唐山市耗材阳光采购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唐山项目2018”--“另收费一次性耗材”完成如下工作:
1、点击“选择产品投报”将系统分配且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目录投报;
2、点击“信息完善”填报国家医保耗材代码、全国最低价及河北省最低交易价。
以上工作请各企业于2021年5月28日16:00之前完成。
特此通知!
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项目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