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医疗单位,有关投标及配送企业:
我省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将于2019年10月15日到期,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延长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等事项的批复》(浙医保发〔2019〕4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采购周期至新一轮中标结果执行之时。
二、开展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产品价格梳理工作。对现有交易产品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后认为价格较高的产品,省药械采购中心将与企业进行议价。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