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增补第一批跟进三明联盟医用耗材部分产品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增补品种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果公布
三腔球囊取石导管、穿刺器(套装)、外周血栓抽吸导管、PTA扩张导管(普通)、PTA扩张导管(高压)、弯型和直型腔内吻合器、电圈套器、载药微球中选结果于2024年9月2日公布(详见附件)。
二、结果执行
(一)执行范围
1、机构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需参加。
2、耗材范围
增补第一批跟进三明联盟医用耗材部分产品中选结果(附件)。
(二)执行时间及周期
本次增补结果自2024年9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三)约定采购量
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需求积极采购。
(四)确定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作为配送第一责任人,应充分考虑配送覆盖范围广、配送能力强、企业信誉度好、医疗机构认可度高、服务好的配送企业负责配送。中选企业可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配送企业。为提高配送效率和更好地保障供应,每个中选企业(或全国总代理)可委托2家具有呼和浩特市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负责配送保障该生产企业所有中选产品,于9月9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立。中选品种的配送确认由生产企业对配送企业自行授权,配送企业在取得配送授权后,到三明联盟(全国)呼和浩特专区对该品种进行配送申请,同时需上传配送授权证明。
(五)电子协议签订
根据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全市将统一制定购销协议文本,并在线生成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和中选生产企业需登录三明联盟(全国)呼和浩特专区医用耗材平台在线完成签约。
(六)货款结算
此次集中带量采购货款实行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市医药采购中心负责医疗机构采购货款的垫付,未完成直接结算系统开发前暂由医疗机构向配送企业结算,结算货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0天。医疗机构将垫付的货款按规定归还到市医药采购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医保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要相互配合协作,加强对中选产品采购使用、质量安全、供应保障和结算支付的监督管理,并应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置。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完成约定采购量。各医疗机构通过呼和浩特专区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禁线下采购。严格执行中选产品价格,严禁各种形式的二次议价。
(二)加强监测监管
各生产(配送)企业要备足货源,确保临床使用。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情况和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采购、供应、配送等情况,对辖区内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无法解决的短缺问题,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医保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医药集中采购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妥善回应社会的关切。
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前,库存和价差等问题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妥善解决。对医疗机构历史库存耗材,设置15天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逾期自行处理。
联系电话:0471-3908542
附件:增补第一批跟进三明联盟医用耗材部分产品中选结果
呼和浩特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