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血液透析器集中带量产品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部署,现对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已申报的血液透析器产品信息;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最低值;专利证书;生产能力相关材料。
二、公示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17:00
三、相关说明
(一)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省药采平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http://jy.ahyycg.cn:8080/UserLogin.aspx)“组套产品公示”菜单栏,查看相关信息。
(二)公示期间,如企业发现申报产品与目录不符、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最低值;专利证书;生产能力证明不实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提供《申(投)诉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hsygzxhck@126.com),并把邮件名称统一标注为“企业账号+公司名称+血液透析器类申投诉登记表”。公示期截止后,将不再受理申(投)诉。
(三)对企业恶意投诉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记录。
四、联系电话
0553-3810829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