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乌海市拟增补药品和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请参加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的配送企业进行了相关材料的报备核验。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6日-7月2日
二、公示单位
乌海市医疗保障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三、公示内容
1.已通过(首次报名)的配送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注册采购账号,选择单位业务登录,自行注册并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显示审核通过后,选择配送企业进行角色认证,认证成功后自行维护提交企业信息,信息显示审核通过后可电话联系我处开通配送区域。(注册网址:https://www.nmgybggfw.org.cn/hallEnter/#/Index)。(在库)的配送企业将在公示期满后予以开通配送区域权限。
2.如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3.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4.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473-3156036
电子邮箱:whybyczx@163.com
乌海市医疗保障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