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公立医疗机构:
为适应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现将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12元/人次,采用多人混检方式的统一调整为2.5元/人次,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采用多人混检方式的参照混检价格执行(详见附件)。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2日起执行,其他政策要求按照《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56号)执行。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指导价格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