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6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续签合同。
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做好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三、市医保中心要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审核,重点审核各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属地医疗保障部门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的情况,并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各医疗机构在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根据职能范围分别向我局和市医保中心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郭昊鹏、何泳君,联系电话:0758-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莫思敏、凌凤姿;联系电话:0758-2108856;
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