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用耗材企业:
根据《关于明确医用耗材价格联动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15号)》和《关于骨科类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填报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2024年3月部分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提交了“骨科耗材价格联动”的申请,现将企业承诺联动价格填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4月7日至4月11日。
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质疑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恢复相应产品交易资格并执行价格联动结果。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