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切实推动我省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结合2025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自查自纠的反馈情况,现就药品和医用耗材实际采购价格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除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外,挂网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均纳入填报范围。
二、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本次填报工作。
三、填报内容
(一)医药产品。实际采购价低于挂网价格、企业不同意将议价挂在网上、企业对议价结果不予确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订单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一致的产品除外。
(二)采购数据。相关产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采购总金额、采购总数量、采购价。
四、填报方式
(一)医疗机构填报信息。医疗机构登录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药品填报管理-医疗机构填报”或“耗材招标管理-耗材填报管理-医疗机构填报”菜单,选择“药品实际采购数据填报”或“医用耗材实际采购数据填报”项目,填报保存数据后,上传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承诺函,确认提交。
(二)填报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一)保障数据质量。挂网价格虚高、网采价格不真实是加重医疗费用负担、扰乱采购秩序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次填报的数据将作为后续价格治理的重要参考,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聚焦重点产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分析本单位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数据,重点选择采购金额大、产品单价高、挂网价和实际采购价差大的产品,特别是医药企业不配合开展网上议价采购、制造歧视性不公平价格的产品。
(三)反映真实价格。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价要真实反映市场实际价格,应为长期稳定供应的价格,不包含具有商业促销附加条件的价格。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8日